我的背景
在 NYU 讀書的台灣人,住在 New Jersey。Program 是兩年,剩不到一學期要畢業,所以我換駕照用的 I-20 是 Post-Completion OPT 版本的。我沒有過美國駕照,這次是第一次拿台灣駕照去免試換照,直接換 Real ID。
文件準備
需要湊齊六點證明才能換 Real ID。這個表可以看哪些文件可以湊齊六點證明,然後可以用這個網站檢驗你是否有更換 Real ID 所需的文件。
我準備得比需要的多,因為我怕臨時有文件出問題審查員不給過,所以只要是六點證明列表上我可以取得的文件我都準備了。
我總共帶了以下這些:
- 護照正本( 四點 )
- 台灣身分證( 四點 )
- 台灣駕照跟政府核發文件( 四點 ):駕照審查證明書( 無肇事證明 )跟(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頒發的 )駕照英文譯本
- I-20( CPT 跟 OPT 兩個版本)
- I-94( 新舊兩個版本,其中一個的入境日期距 Appointment 日子 11 個月以上。我甚至有考慮過看要不要再加印 travel history )
- 學生證跟 NYU 成績單( 三點 )
- Social Security Card( SSN )
- 租屋契約正本( 要有地址跟你的名字 )( 我很瘋,整份租約都印了,厚厚一疊 )
- 60 日內銀行對帳單( Bank Statement / Record )( 一點 )( 要有地址跟你的名字 )( 不能跟 ATM 卡並用 )
- 90 日內水電或信用卡紀錄( 我 Energy Bill 跟 Credit Card Bill 都帶了 )
- ATM 卡( 信用卡 / 簽帳卡 )( 一點 )( 不能跟 Bank Statement / Record 並用 )
最後派上用場的是以下這些:
- 護照
- 台灣駕照
- I-94( 兩個版本都用上 )
- I-20( Post-Completion OPT 版本 )
- 駕照審查證明書( 又稱「無肇事證明」,於台灣監理所辦理,可( 持自然人憑證跟讀卡機 )線上申辦或( 持駕照正影本跟身分證 )臨櫃申辦。我是寒假在台灣臨櫃辦好帶來的。如果要在台灣臨櫃申辦,我建議順便花 200 元申請個國際駕照備用,國際駕照效期很長 )
- 駕照英文譯本(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頒發的 )
- Social Security Card( SSN )
- 租屋契約( 電子租約 PDF 印出來 )
- BOA Debit Card( 銀行簽帳卡 )
- Energy Bill( from PSE&G )
如何辦駕照英文譯本
辦理駕照英譯本要去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。詳細方式請參考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網的這頁,取件方式有自取跟郵寄。我推薦郵寄。經文辦事處附近走路四分鐘的地方剛好有間 USPS 郵局,去辦理英譯本之前去一下這間 USPS ,跟郵局的人說要一個 domestic mail( 國內線郵遞 )的 envelope,店員就會給你一個可以裝下 A4 文件的信封,再幫你在信封上貼上大概價值 12 美元左右的郵票( 相當於國內線郵資 )給你。在信封寫上自己的收件地址以後,辦理英文譯本時把信封一起交給經文辦事處的人即可。譯本辦好後會自動寄到你信封上填的收件地址,就不用再千里迢迢跑去經文辦事處領取。經文辦事處不收信用卡,要記得帶現金。
Real ID 辦理過程
我第一次沒有帶 I-20 沒辦成( 明明官網也沒說需要 I-20),第二次才辦成。
可以到 NJ MVC 的官網先預約 Appointment( Appointment Type 要選擇 “Transfer from Out of State” ),然後會收到 email confimation 通知,在 Appointment 的幾天前也會收到簡訊提醒。我去的 MVC 是 Bayonne 的這間,進去時直接給櫃檯人員看簡訊提醒的 Appointment 通知或是 email confirmation 就可以了。( 有些人會把當初 Appointment 預約成功的頁面印出來給人員看,但我兩次都沒這麼做也都沒事 )我記得預約都很滿,可能只能排到幾個星期以後,所以如果很急的話要早點預約。
Appointment 當天到達 DMV 以後,櫃檯人員會根據你的 Appointment Type 指示你要做什麼,本來他是要給我兩張申請單要我填好然後再排隊拿給她看,但我因為第一次已經填過了所以我把填好的申請單都拿給她,然後她看了一下就給我一張號碼牌直接叫我去 ID Check 的櫃檯等候區排隊了。辦理過程主要有兩關,包含 ID Check( 第一關 )跟人員驗證並輸入資訊、拍照等( 第二關 )。那張薄薄的號碼牌要收好不能亂丟,之後第一關跟第二關都會用到。
ID Check 時跟我要了以下文件:
- 號碼牌
- 護照
- 台灣駕照
- 駕照審查證明書( 無肇事證明 )
- 駕照英文譯本( 駐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頒發的 )
- I-94( 舊的版本,顯示入境日期距離 Appointment 當天已經過了 11 個月的 )
- Social Security Card( SSN )
- 租屋契約( Lease Agreement )
- Energy Bill( from PSE&G )
我第一次去辦時 ID Check 人員跟我說我最新的那份 I-94 入境日期不是距今 11 個月以上,沒辦法證明我已經在美國待了至少 11 個月,我直接傻眼。官網我從沒看過哪裡有說辦 Real ID 或駕照需要在美國已經待滿 11 個月。而且 I-94 也只有最新的入境記錄,本來就不能當我在美國待多久的證明。後來她找上司詢問,我用手機給上司看了一份手機上比較舊的 I-94( 那份顯示入境日期是 11 個月以前 )才順利過關。所以第二次我也把舊版 I-94 印出來以防萬一。然後第一次 ID Check 也有跟我要 I-20 但我沒帶,所以第二次帶了我最近的兩個版本的 I-20。
但第二次辦 ID Check 時人員反而沒有跟我要 I-20,是第二關才用到。而且,一般來說 SSN 給號碼就好,但 ID Check 人員直接跟我要 Social Security Card 本體( 一般本體不會帶出門 ),不知道如果我跟他說沒有本體但知道號碼會怎樣。我有帶,所以還是給他了。最後人員把我給他的所有文件跟證件用迴紋針固定成一份,讓我去座位區等候第二關叫號, ID Check 的部分就算是結束了。
去第二關時把整份迴紋針固定的文件( 也就是 ID Check 時用到的所有文件 )給第二關的人員,他會檢驗並輸入資訊到電腦上、給你一些文件填寫或簽名、讓你檢查資訊、幫你現場拍照、付費( 我用 apple pay 付了總共 32 美元左右 )。過程中他說我的舊版 I-94 過期了( 可能電腦驗證知道這個 I-94 不是最新版 ),所以我有給他比較新的版本,新版的入境日期就沒有距離當天 11 個月以上。他還跟我要了 I-20 跟銀行 Debit Card,我給他 BOA( Bank of America )的。
我遇到的第二關人員似乎是新人,或是對這個業務不熟悉,很多過程都問其他同事。如果審核過程都順利的話最後會給你一份文件當臨時駕照,也會給你辦理的收據,就結束了。他們收走了「駕照審查證明書( 無肇事證明 )」跟「駕照英文譯本」,但其他文件都有還我。( 雖然租約跟 energy bill 的裝訂釘書針都被拆掉了,看起來很破爛 )Real ID 會在兩三週後寄到你填寫的地址。
我是 3/27 去申請駕照的,4/6 開信箱就發現駕照寄到了。
OPT 延長 Real ID 效期
我是用 Post-Completion OPT 的 I-20 申請 Real ID 駕照的,Real ID 駕照在這個情況下有效期限只有一年,辦理人員就跟我說如果要延長效期可以在 OPT 審核通過後、在駕照效期結束之前帶以下文件再來 DMV 辦理延長:
- EAD Card
- Social Security Card( SSN )
- 兩份地址證明( 應該是租約、energy bill、bank statement、credit card bill 之類的 )
但上面這個說法沒有經過官網驗證,詳情請還是參考官網說明。
備註
Real ID 駕照的效期只有一年,但普通駕照是四年,大家可以權衡自己的情況看要辦理哪個。普通駕照的地址證明似乎只需要一份。另外, EAD Card 也可以當成 Real ID。
我是星期五早上十點去辦理的,花了總共兩小時辦理完成。但我有事先填好申請單,如果是當場填可能還要再加半個小時。建議大家不要約下午太晚的時間,如果約下午辦到一半可能 DMV 就快關門了,不知道這樣會不會有什麼風險。
還有,第一關時他跟我要 “certificate”。我還在想 certificate 是什麼,原來是指「駕照審查證明書( 無肇事證明 )」跟「駕照英文譯本」。
辦事可能會因為各種奇葩原因被 DMV 打槍,建議多搜尋網路上案例以做好萬全準備。
心得
美國辦事很仰賴當事人員的判斷,所以我建議能準備的文件都準備好,人員跟你要什麼就給他什麼,不然你給他別的文件然後跟他說「這個文件也可以代替你要的文件」,但他不熟悉怎麼驗證該文件的話就會增加辦理的難度。
還有,我覺得要不是我有舊版的 I-94 搞不好在第一關就會被卡了,所以我很慶幸我有留一些文件的舊版電子檔。( 不然一般誰會需要舊版的 I-94?? )經過這次之後我決定以後檔案舊版也都要留 …… 如果你們只剩最新版的 I-94 但入境日期不是 11 個月以前、或是怕被刁難的話,我建議可以把 travel history 也印出來帶著,才能證明自己已經在美國待了 11 個月。但我也不知道這個「待滿 11 個月」的條件是哪裡來的,不知道是否是人員搞錯了。
我在申請「駕照審查證明書( 無肇事證明 )」跟「駕照英文譯本」時都多付錢申請了各三份,一來是離開台灣不好再重新辦理文件、二來是我很怕有什麼意外導致文件損毀或無法辨識、三是我覺得以後有可能會再用到,所以寧可多付錢也不要以後需要再跑一趟各個辦事處。
我有一個文件夾專門存放各類重要文件,上次要是有把這個文件夾帶著我可能就不需要辦第二次才成功( 裡面有 I-20 )。所以我下次若有類似情況我也會帶那個文件夾,儘管裡面會有很多不需要用到的文件。文件寧可帶多不要帶少,不同版本的同個文件我也會準備好。
以上,希望大家換駕照都可以順利 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