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與自由

前陣子我朋友問我如果我男友有天跟我說他想跟另一個女生在一起,我會如何反應。( 這只是假設性問題,不是因為我們覺得我男友真的會這麼做。)我覺得我那時回答得不是很好,所以現在重新回答一遍:如果陽曜寧想跟別人在一起、如果他認為那就是他的幸福之路,我不會阻止他。每個人都有追尋幸福的權利,如果他覺得我不是那個可以與他共同取得幸福的人,那也沒有辦法。他真心待我這麼多年,別說欠我什麼了,還給我成山的人生路上的寶藏。我也希望他能夠獲得幸福,就算不是跟我在一起。我覺得一段好的關係應該是讓當事人都活得更加自由。如果跟我在一起他沒有變得更加自由,那我覺得我的愛可能就不是那麼文明。如果對方想做一些我不能理解的事,我覺得尊重的意思就是,就算是自己不那麼理解或認同的事情,也不會擅加干涉或批判,而是會去接受、甚至支持這樣一個彷彿異國文化的行為與認知。如果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「異國想法」,我覺得應該會對蠻多人有幫助的一句話是:「他已經做出他的選擇了,你也做出你的吧。」


( 註:文中姓名為化名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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