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小確幸辯護

幾年前「小確幸」這個詞風行起來時有不少人對此嗤之以鼻,認為年輕人志向太小,有一點甜頭就心滿意足。姑且不論這些人享有世代紅利還不自知,我個人覺得能感受到微小的幸福是彌足珍貴的事。長大成人後肩負期待、責任、養家活口的壓力,上班對大多數人都不是輕鬆的事,積勞成疾或日漸麻木、憂鬱的人所在多有。身為一個熟悉心情低落的人,我的經驗是,讓我比較好過的東西時常是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:可以決定晚餐或宵夜要吃什麼、可以買杯手搖杯撫慰自己,這些每天都能做的小事讓我的一天從不好變得有一點幸福,所以可以繼續努力下去了。因為晚餐是我從愛店選的好吃的魚排咖哩蛋包飯、因為手搖杯給我封閉的房間帶來一絲雀躍,就因為這樣。這些給我帶來微小幸福的事是可控的,唾手可得,這還不夠珍貴嗎?那些說要志向跟成果遠大一點才能滿足的人,是不是其實感受不到微小的幸福?他們是不是會忽視車水馬龍的都市路邊小巧綻放的野花、感受不到看著安靜的湖面上擴散的圈圈漣漪的悸動?這些看似柔弱的景觀蘊含著多大的安寧和韌性、能多大地動搖人心,他們有發現嗎?只看得見那些明顯、龐大的東西,難道不是因為他們觀察力不足、對這個世界缺乏敏銳嗎?

( 況且,成大事的人也可以享受微小而確定的幸福呀,為什麼要摒棄呢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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